2023年血液净化室工作制度 血液净化中心工作流程(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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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净化室工作制度 血液净化中心工作流程篇一
一、目的:通过学习、指导,落实各项护理工作制度,确保护理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提高护理质量。
二、范围:用于所有护理工作单元
三、职责:在岗护士
四:内容:
1、在科主任领导下,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医师和技师给予必要的协助。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操作流程及岗位职责,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确保实施规范化管理和严格的质量控制。
3、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做到对患者服务热心、观察病情细心、处理问题耐心。
4、协助医师实施患者透析治疗方案。
5、备齐急救仪器设备和用物,专人负责每日清点,填充。
6、每台透析机建立档案,透析过程中严密观察机器运行状况,保持血液透析机清洁、功能完好、报警系统正常,专人定期保养,及时维修,有记录可查。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医疗设备、医疗耗材、消毒药械和医疗用品等。
8、严格执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血液净化室工作制度 血液净化中心工作流程篇二
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遵循《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等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下列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一、交接班制度
1.早班护士向晚班护士做好书面及床边交班。交班内容为机器性能情况及所负责病人的治疗情况。
2.晚班护士做好书面交班。交班内容为当天机器的性参情况及病人的治疗情况。
二、血液透析记录和资料保管制度
1.血液透析记录由专人保管,定期装订归档。
2.血透室所有院内、院外的有关资料文件由护士长传达后保存归档。
三、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1.血透室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
2.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时要求衣帽鞋穿戴整齐。离开污染区时,应换鞋并消毒双手。
3.工作人员的工作服、病人的床单被套等换下后,应放放福尔马林熏箱消毒后,再送洗衣房清洗。清洁用具应定期消毒。
4.透析器和透析管路做到专人专用,用后严格灭菌处理后方可重新使用,并严格掌握有效使用次数。
5.医务人员清洗复用透析器时穿戴好隔离衣、袖套、手套等以加强自身保护。
6.血透室所有医疗清洗用水(包括排出的透析液)均严格消毒后,符合医院污水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7.每班结束后紫外线消毒空气半小时,并做好记录。
四、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1.分管护士每月对室内环境、物体表面采样作hbsag、细菌总数检测,并做好登记。
2.平时分管护士监督每位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3.院内感染监控办公室每季度或不定期对血透析消毒隔离情况进行监测。
五、新病人首次血液透析前作hcv、hbv实验室检查制度
新病人首次血液透析前,常规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测定肝炎标志物包括甲肝标志物(抗hav-igm)、乙肝标志物(hbsag、hbs-ab、hbc-ab、hbeag、hbc-ab)、丙肝抗体(抗hcv)和戊肝抗体(抗hev)。
六、hcv、hbv阳性血液透析病人登记制度
血液透析病人根据情况,每隔3~6个月复查肝功能、肾功能。每隔6个月~1年进行肝炎标志物的复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册。
七、血液透析操作记录和病程记录
1.认真填写好每一项记录,填写者须签名。
2.病人在透析过程中出现病情变化及特殊的治疗,及时认真地做好记录。住院病人同时做好病程记录工作。
八、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从事血液透析工作的护士须具有执业护士资质。
2.首次从事血液透析工作的护士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少于三个月的岗位培训。
3.血液透析室每月进行2次业务学习,定期将透析相关信息、新经验、新知识传授给每位工作人员并定期考核。
九、工作人员体检制度
1.每年参加医院组织的体格检查。
2.每年1次肝功能及全套肝炎病毒标志物检查。
十、血液透析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
1.设责任人1名。
2.血液机每天进行表面清洁和内部消毒。
3.水处理装置每月进行1次消毒及检测工作。
4.每次清洗消毒由责任人通知负责水处理系统公司。
5.消毒结束后必须测量残余消毒剂浓度。
6.责任人登记每次清洗消毒情况、残余消毒剂浓度。
7.机器有故障及时维修。
8.每年做1次保养工作。
(1)拆开机器将机器内部及表面彻底清洁。
(2)对机器的电导、温度、超滤、压力、空气检测器、夹钳等进行校正。
十一、血液透析废弃透析器和血路管理制度
1.设立透析器复用和透析器、管路、输液管、注射器等医疗废物丢弃专门登记本。
2.每天记录废弃透析器类型、复用日期、透析器残留血区容积、丢弃原因、丢弃透析器总数、丢弃透析管路总数,并由责任人签名。
3.病区医护人员或工人必须与搬运废弃医疗废物的工人当面清点废弃透析器和管路数目,并双方签名。
血液净化室工作制度 血液净化中心工作流程篇三
血液净化中心工作制度
1.血液净化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做到“三心”:对病人服务热心、观察病人细心、处理问题耐心。
2.血液净化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进入中心需穿工作衣,戴工作帽,换工作鞋,操作时戴口罩、手套。
3.透析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每小时测病人血压、脉搏一次(病情严重者半小时测一次),观察穿剌点有无渗血,血管路及透析器有无凝血,透析液温度、电导度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处理。
4.严防交叉感染,肝炎及其也传染病患者的排泄物及接触过的物品,一律先消毒,后清洗或排放,透析用品固定使用。
5.使用各种药物,输血、输液等治疗,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6.每批透析液使用前须测定电导度及ph,符合标准才可使用。
7.保持透析室清洁整齐,每天透析结束后打扫卫生,紫外线消毒30分钟,0.5%“84”消毒液拖地,每月做空气培养一次。
8.按规定消毒各种敷料器械、无菌包,更换器械浸泡液。
9.每完成一次透析后机器必须消毒、冲洗(冲洗、去钙、化学消毒或热消毒),每周大保养一次。
10.工作期间严禁在中心会客、谈笑、不得看书报,透析室内禁止用餐及吃零食。
血液净化室工作制度 血液净化中心工作流程篇四
血液净化中心
规模:
血液透析机12台(设普通透析10台,传染病(乙肝)2台)血液透析滤过机1台
设备:
1.日机装dbb—27血液透析机5台
2.日机装dbb—27c血液透析机7台
3.日机装dbb—07血液透析滤过机1台
4.40床双反水处理机1台
—roⅱ⁄ⅰ血液透析水处理机1台(备用)(辅助设备:
1.电子秤2台(普通、传染病各1台)
2.简易呼吸器一个
3.空气消毒装置
4.通风设备系统
5.抢救车(含抢救药物及器械)
6.输液泵、注射泵两台
7.心电监护仪一台
8.呼叫系统
9.冰箱、电视
10.每一透析单元备吸o2负压设备
11.被服30套(床单、被罩、枕套、枕头)
15床)
人员(待定)
主任1名
护士长1名
医生2名
护士5名(含传染病)
保洁工1名
当前血液净化学科发展迅猛,新观念、新技术层出不穷。为了适应这日新月异的形势,为使终末肾病患者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延长生命,作为肾病工作者应不断提高自己各方面的技能,跟上时代的步伐,让肾病患者走出这“医院——家庭,家庭——医院“的怪异轨迹,我们采取的措施:
1.每年请有关专家来我院(或走出去)为护理操作及机器的维护、简单故障排除进行提升、培训。
2.经常参加国内血液净化学术年会,了解血液净化的新动向、新技术,治疗肾病的新方法。
3.争取每年在我院召开一次肾友会,请有关专家给肾友们讲解有关肾病防与治的知识,另一方面也宣传了我们自己。
4.为协助我们宣传,争取一些单位赞助一些宣传手册之类的材料。
血液净化室工作制度 血液净化中心工作流程篇五
【血液净化室(中心)护理相关制度】
血液净化室(中心)管理制度
一、透析中心应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全面负责,有主治医师具体管理透析中心的医疗工作,护士长负责护理工作,主治医师定期查房,处理患者。
二、非本中心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三、进入本透析中心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更换拖鞋,并保持室内环境整洁。
四、保持透析中心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
五、保持室内空气清洁,禁止吸烟,定期通风。
六、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遵守劳动纪律及请假制度。
七、本中心不随意接待参观人员,参观者须经院方及科内批准,参观者按规定日期、时间、人数进行参观。
八、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设备。
九、本中心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
十、定期对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每月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进行问卷调查,改进病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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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净化室(中心)工作制度
一、进入透析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口罩、更换拖鞋,严格出入流程,保持室内清洁度。
二、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本室者,按规定更换拖鞋。严禁家属进入。
三、保持透析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
四、室内温度保持在22—26℃之间,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定时通风。
五、医生应根据透析患者的病情,制定个体化的透析综合治疗方案。
六、护士应认真核对医嘱,严格执行血液透析的操作常规和操作流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详细填写透析记录单。
七、严格各项制度,认真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及透析机运转情况,保持高度责任心,确保透析病人的安全。
血液净化室(中心)查对制度 一、一次查对:责任护士治疗前应根据医生填写的血液净化治疗记录单,认真核对患者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血管通路、透析器型号)、治疗方式及相关参数(超滤量、透析液钾、钠、钙浓度、透析液流量、透析液温度、抗凝方式及抗凝剂剂量、血流量等)。二、二次查对:病人上机后,责任护士应持血液净化治疗记录单与机器设置参数再次核对一遍。三、三次查对:本责任区病人上机后,责任护士应持血液净化治疗记录单与机器设置参数再次核对一遍。
四、双人核对:病人上机后,由责任护士与另一名护士持血液净化治疗记录单与机器设置参数共同核对后,双人签字。
血液净化室(中心)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护人员消毒隔离制度
1、血液净化中心工作人员进入透析室应该换鞋,穿工作服,戴帽子。
2、医生和护士对患者进行有创性诊断或治疗操作时,应当戴口罩、治疗操作前后应当洗手、戴手套,在接触不同患者、进入不同治疗单元、清洗不同机器时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并更换手套。
3、处理医疗污物和医疗废物时要戴手套,处理以后要洗手。
4、血液净化中心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乙肝和丙肝标志物监测。
二、环境消毒隔离制度
1、清洁区应当保持空气清新,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每月做一次空气培养,空气培养细菌应<500cfu/m3。
2、室内保持适宜的温湿度,温度保持在20~25℃,湿度50%左右。
3、为防止交叉感染,每次透析结束应更换床单。
4、物体表面细菌数<10cfu/cm2。每次透析结束后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体表面(如透析机表面、床桌等)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或1000mg/l季铵盐类消毒液(巾)进行擦拭消毒。遇到非血源性传染病原体污染时,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局部,再进行清洁处理。遇到如乙肝、丙肝等经血传染性病原体污染时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局部擦拭,再进行清洁处理。
5、地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用清水擦地两遍,透析结束后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地一遍,遇明显污染随时消毒与清洁,方法同物体表面。
6、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7、血压表的袖带、听诊器、止血钳等每周清洁消毒一次,止血带应保持清洁,每日用后集中处置,隔离患者专用。
三、透析用水及透析液消毒制度
1、按照设备要求定期对反渗机和供水管路进行消毒和冲洗,消毒和冲洗方法及频率参考设备使用说明书。每次消毒和冲洗后测定管路中消毒液残留量,确定在安全范围内。
2、每月进行透析用水细菌培养,在水进入血液透析机的位置收集标本,细菌数不能超出200cfu/ml,登记并保留检验结果。每月进行透析液的细菌培养。每3个月至少对透析用水和透析液进行内毒素检测一次,每台机器每年至少检测一次,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内毒素不能超过2eu/ml,登记并保留检验结果。
四、机器设备的消毒隔离制度
1、透析机使用后进行有效的水路消毒(具体消毒方法参见透析机的有关说明书),透析机水路中消毒液残留量必须小于允许值。
2、透析管路预冲后必须4小时内使用。
3、每次透析结束后应对透析机表面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
4、如果血液污染到透析机表面,应立即用1000-2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的一次性湿巾擦拭去掉血渍后,再用清水擦拭处理。
五、患者消毒隔离制度
1、患者入室须更鞋方可进入,非患者用品不能带入室内。
2、对于第一次开始透析的新住院患者或由其它透析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艾滋病病毒及梅毒螺旋体相关检查。
3、对长期透析的患者应该每半年进行一次有关乙肝、丙肝病毒及艾滋病、梅毒等感染的检查,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
4、经血液感染患者应分机分区进行隔离透析治疗。对于隔离透析的患者必须由专门的护士负责,工作人员相对固定,不同透析间物品应严格分开使用,不得混用,并有明确标识。
5、建议对乙肝阴性患者进行乙肝疫苗接种。
六、治疗物品转运消毒隔离制度
1、护士按治疗需要在治疗室(透析准备间)准备治疗物品,并将所需物品放入治疗车,带入治疗单元的物品应为治疗必须且符合清洁或消毒要求。
2、治疗车不能在传染病区和非传染病区交叉使用。
3、不能将传染病区患者的物品带入非传染病区。
七、透析器复用消毒隔离制度
1、经批准的一次性血液透析器不得重复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可以重复使用的血液透析器应当遵照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的“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2、由具有复用透析器及相关医学知识的主管血液透析的医师决定复用透析器,医疗单位应对规范复用血液透析器负责。
3、由专人负责处理透析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复用处理。
4、乙型肝炎病毒抗原、丙肝肝炎病毒抗体标志物阳性的患者,以及艾滋病毒携带者或艾滋病患者禁止复用。对可能通过血液传播的传染病患者不能复用透析器。
5、复用室必须保持卫生,每日用紫外线照射30min,地面每日用消毒液拖洗两遍。复用室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戴手套,操作时戴防护镜。
6、复用室要有空气消毒措施,每月做空气细菌培养1次,并记录。
八、污染物处理消毒隔离制度
1、透析废水应排入医疗污水系统。
2、严格执行一次性物品(包括穿刺针、透析管路、透析器等)使用后处理的规章制度。废弃的一次性物品应进行登记、毁形及焚烧处理,具体处理方法按照国务院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集中分类处置。血液净化室(中心)仪器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应设专人管理,保持清洁,定期维修、保养和检测,保持正 常运转状态。
二、各种仪器、设备建立使用、维修和损坏登记册。
三、新仪器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掌握其性能、安装和使用程序,经试用,运转正常时,方可使用。
四、非本室工作人员及未掌握设备性能、操作程序者,一律不准使用。
五、每日巡视透析机的工作情况,实施机器的消毒及除钙。
六、根据具体使用设备的环境和条件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维修和保养计划,保证正常运转。
七、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后应有记录。
八、根据设备的要求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消毒并登记,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九、定期进行透析用水及透析液的检测,保留原始资料和记录,确保其符合质量追溯要求。
血液净化室(中心)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对新毕业护士或调入护士应进行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四、认证落实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无菌操作,规范传染性疾病病人的管理,防止交叉感染。
五、分两班(或三班)透析时,各班护士须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危重病人交接制度。
六、严格血液净化设备及抢救设备的管理,保证各种设备性能良好,按时清点交接。
七、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小组,加强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控制,定期对不良事件进行分析,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实施反馈控制有效地预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患者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九、不得擅自脱岗,串岗,如果有事要离开,须向护士长请假并告知去向。
十、做好安全防盗及消防工作,下班前仔细检查机器及水电,确保安全。
血液净化室(中心)库房管理制度
一、库房应实行专人管理,定期盘查。
二、库房必须通风,干燥,阴凉之处,保持其干净整洁。
三、物资摆放有序,做到先领先用,后领后用,有效期短的先用,有效期长的后用。
四、经常检查库房耗材避免有过期和缺货现象。
五、各种耗材要有入库、出库登记,并注明有效期、数量。
血液净化室(中心)复用室工作制度
一、复用室应由专人负责处理透析器。
二、复用室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戴手套。
三、严格按照复用操作规程进行复用处理,使用的消毒液必须在有效期。
四、准确记录有关数据,透析器上应贴标签,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护士长报告。
五、透析器复用消毒后需放置12小时以上方可使用。
六、消毒后的透析器可保存1周,超过期限的必须重新消毒。
七、乙肝、丙肝病毒阳性或患有其他传染性疾病者透析器不予复用。
八、消毒后的透析器按姓名分别放入储存柜,并保持储存柜的清洁和整齐。
九、已消毒物品和未消毒物品必须严格分开,严禁未消毒的物品放入储存柜。
十、复用室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每日紫外线照射2次,复用机等物体表面每日用0.2%过氧乙酸溶液擦拭两遍。地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用清水擦地一遍,透析结束后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地一遍,遇明显污染随时清洁与消毒。
十一、每天使用复用系统前,需打开净化水管,放水冲洗数分钟。复用机每天用后消毒,每日开机后需校正复用机。
十二、每月做空气培养一次,并记录。
血液净化室(中心)水处理间管理制度
一、除技师外,其他人员严禁随意进出。
二、保持水处理设备干净整洁,表面无污渍。
三、保持水处理间地面干净,无水渍,水处理间内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四、每日记录水处理的运转情况(电导度、压力、流量)。
五、每天保证盐桶内有足够的盐,且盐水为饱和。
六、前处理滤芯每周更换一次(根据水质情况)。
七、前处理系统根据原水水质,用水量及检测数据(余氯、硬度)情况,进行更换。
八、每天有一个前处理罐自动进行反冲。观察前处理控制器的时钟是否正确;如果遇到停电时,待电力恢复后需立即调整控制器时钟。
九、反渗装置每半年用0.15-0.2%的过氧乙酸消毒,对反渗膜、环路及环路与透析机之间的管路进行消毒。血液净化室(中心)透析液配制管理制度
一、透析浓缩液配制室应位于透析室清洁区内相对独立区域,保持环境清洁,每班紫外线消毒一次。
二、透析浓缩液配制应由经过培训的血透室护士或技术人员实施。
三、浓缩液配制容器每日用透析用水清洗1次;每周至少用消毒剂进行消毒1次,并用测试纸确认无残留消毒液。
四、配制桶消毒时,须在桶外悬挂“消毒中”警示牌。
五、a、b干粉及a、b液,以及配液用水均要符合国家质控要求。
六、配液桶滤芯每周至少更换1次。
七、透析液分装容器应符合国家药典,国家/行业标准中对药用塑料容器的规定。透析液分装桶应在每次灌装前,用透析用水将容器内外冲洗干净,每周至少更换或消毒一次。
八、严格执行“核对”制度,a、b液配制时,需由两个人核对后,方可配制。
九、浓缩液配制后,应及时导入分装容器内,现配现用,浓缩b液应在配制后24小时内使用。
十、反渗水与a、b浓缩液在透析机内,按比例混合后,其成分及浓度需符合国家质控要求。每配制一批次,均应进行检测。
十一、每月对b浓缩液及透析液进行细菌培养监测。要求细菌数<200cfu/ml。每3个月对a、b浓缩液及透析液进行内毒素监测。要求内毒素<2eu/ml。血液净化室(中心)护理接诊制度
一、接诊医生对于第一次透析的患者或由其他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测,接诊护士确认患者化验结果,依据化验结果安排至相应治疗区域。
二、接诊护士告知患者须遵守血液净化中心相关制度、患者须知,并签字;由医生和患者或家属签署治疗知情同意书。
三、向患者及家属介绍血液净化中心作息时间及医院环境,告知其主管医生、护理人员,讲解缴费方式及血液透析流程。
四、建立透析患者档案,确认患者身份,依据身份证登记相关信息及乙肝和丙肝等传染病情况、院外就诊信息(血管通路、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等)。
五、登记患者及家属有效凯发k8官网下载手机版的联系方式、现家庭住址,并告知患者如有更改及时通知本中心。
血液净化室(中心)危重病人交接制度
一、危重患者(包括生活不能自理、卧床病人)应视病情,由医护人员或护工护送。
二、建立危重病人交接记录单,内容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意识状况、皮肤情况、各种引流管及导管情况、有无外伤及手术伤口、输入液体及用药情况、输液部位有无液体外渗及红肿、患者有无出血倾向、动静脉内瘘情况、深静脉导管情况等。
三、生命体征不稳定的危重患者由病房护士与血透室护士在床旁进行交接。
四、化验检查出现危急值的患者要进行化验检查结果的交接。
五、有特殊治疗及注意事项的要在交接记录单上记录清楚,并重点进行交接。
六、交接清楚后应由接、送病人双方在交接记录单上签字。血液净化室(中心)护士培训制度
一、对每年聘用的护理专业毕业生或调入护士应实施岗前培训,时间为3个月。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纳入护理技术档案。
二、护理人员应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以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新方法为主要培训内容。护士每年必须完成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的学分。
三、护士长应针对本科专业特点,制定培训计划,组织护理人员专科理论及技术操作的培训、业务学习及护理查房,定期进行考试、考核,以提高专科护理水平,考试成绩纳入护理技术档案。
四、积极参加护理部定期组织的全院性业务学习,以更新知识、开拓思路。
五、有计划地选派护理骨干外出进修、学习,提高专科技能。